據接近人社部的人士透露,養老金“並軌”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12月20《國家財經周刊》)
  不管這位接近人社部的人士透露的信息是真是假,且來探究一二。“養老金‘並軌’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的說法,其實重點就在“非降待遇”,並需要國家財政出來買單。那麼,這樣還能實現養老金並軌嗎?
  養老金雙軌制一直為人詬病,最關鍵的原因就是雙軌制體現出的待遇不公平。在養老金的繳納上,企業職工需要由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而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則不用自己交一分錢,由國家財政完全撥付。在退休後養老金的領取上,企業職工的養老金替代率也遠低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據審計署公佈的數據,2011年企業養老金替代率僅為42.9%,低於國際警戒線的50%,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保持在100%左右。42.9%是個什麼概念?按照國際經驗,養老金替代率大於70%,即可維持退休前現有的生活水平;如果達到60%~70%,即可維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於50%,則生活水平較退休前會有大幅下降。
  養老金替代率不同,加之工資水平不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領取的養老金標準,據調查是企業職工的3到5倍。由此可以看到,養老金雙軌制下的待遇差距是何其巨大,企業職工拿著替代率只有42.9%、僅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享受標準1/3到1/5的養老金。
  養老金雙軌制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境地,據測算2013年我國的養老金缺口將達18.3萬億,而取消養老金雙軌制,每年可增加養老基金2800億元。取消雙軌制的重要目的還在於實現全民養老公平,相應的措施是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也要像企業一樣,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而且養老金替代率也要與企業拉近。這樣的結果,勢必要降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
  我們回過頭來再看養老金並軌“非降待遇”的說法,就是希望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不論是繳納還是領取上,都要跟並軌前一樣,錢照樣一分不要交,替代率還要保持100%,個人要繳納的費用由國家財政來買單,維持改革前後待遇不變。聽來真真好笑,這跟分軌制有什麼區別?既然機關事業單位不願降低待遇,為了公平,那就要相應提高企業職工的養老金水平,但這樣養老金的缺口將何止18.3萬億,也是不可能實行的。那麼,“非降待遇”之下,養老金待遇不公平的狀況依然如故。
  金老金並軌“非降待遇”的說法,說白了,就是既想擺出改革養老金雙軌制的姿態,又不想吐出嘴裡的肥肉。只是,世上真的存在既能保障公平又能“非降待遇”這麼完美的養老金並軌方案嗎?不過是痴人說夢罷了。但願,這隻是那位接近人社部的人士妄自揣度的假消息。
  文/王勇強  (原標題:“非降待遇”能否讓養老金“並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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