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南方日報記者趙琦玉 記者昨日從省監獄管理局獲悉,廣東省武江監獄正式發外接式硬碟函佛山市三水區公安機關,請求協助對張海執行收監。
  張海,健力寶原董事長,因犯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於2005年4月30日被逮捕,2008年9月12日廣東省高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10年6月、12月,張海因檢舉揭發他犯餘罪和發明“汽車前後雙視鏡”實用新型專利分獲立功和重大立功獎勵,獲取減刑4年1個月28天,於2011年1月26日刑滿出獄。經查,張海用來立功的破案線索信息是賄賂而來。他委托律師代其賄賂佛山看守所有關工作人辦公室出租員獲得破案線索,進行檢舉揭發。而所謂國家專利,也是張海“冒名騙取”的。該專利是張海指使他原公司一名工程師設計,並通過專利代理公司運作申報的。目前,監獄機關已經撤消了張海的立功和重大立功,韶關中院據此撤銷了張海的兩次減刑裁定。依據法律規定,張海仍有4年1個月28天餘刑。  (原標題:張海立功和重大立功被撤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t27ftiwu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