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 郭宏鵬 通訊員 羅建安 7月16日,江西省新建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龔某有期徒刑5年零9個月,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1年零8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3月中旬至同年9月期間,胡某(另案處理)先後6次竄至新建縣樂化鎮、金橋鄉、溪霞鎮、九江市都昌縣及南昌縣蔣巷鎮,共盜得17戶農戶的25頭牛(其中1次6頭屬盜竊未遂)。胡某每次踩好點後,安排司機龔某到路邊等候拖牛,自己則負責進村偷牛,然後拖至九江縣馬回嶺鎮賣給孫某等人。經價格認證部門價格鑒定,被盜25頭牛價值23.4萬餘元。  (原標題:助紂為虐 司機偷運25頭牛構成盜竊罪獲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t27ftiwu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